成功大學「長虹教育基金會講座教授」及「長虹青年傑出學者」設置

長虹董事長李文造回饋母校,在面對數位化、全球化浪潮下,於成功大學設置「長虹教育基金會講座教授」,透過長虹教育基金會捐贈一千萬專款,以每年兩百萬、為期五年方式,獎掖工學院及規劃設計學院延攬國際知名教授,鼓勵延聘研究成果傑出,可提高成大國際影響力的專任新進教授,獲獎教授在獲獎期間,需透過舉辦公開學術演講及相關學術活動,分享研究成果,推廣成大的學術貢獻與社會責任。鼓勵具有國際能見度的亮點研究,期盼吸引更多跨域整合人才至成大培育新世代菁英。

李文造董事長為成大土木系五十六級校友,一0八年獲頒成大校友傑出成就獎。李文造董事長出身經濟困窘的單親家庭,半工半讀從成大畢業後,從監工做到工地主任。他累積實務經驗及人脈,以誠信為資產,從土木包工業開始,一路做到營建業股王,表現有目共睹,深獲各界肯定。

※申請辦法及時程依國立成功大學校方公告為準,詳國立成功大學教務處官網

「長虹教育基金會講座教授」推薦申請事宜
一、 依據「國立成功大學捐贈講座教授設置要點」、「國立成功大學捐贈傑出學者設置要點」及「國立成功大學與財團法人長虹教育基金會捐贈講座合約書」辦理。

二、 第三屆申請受理日期: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6日(四)止。

三、獎助對象為國立成功大學「工學院」及「規劃與設計學院」兩學院之:
(一)支薪專任教授。
(二)年齡45歲以下支薪專任教師,本次申請資格為68年9月30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。

四、獎助方式
(一)每年遴選1名「長虹講座教授」,獎金新台幣100萬元整。
(二)每年遴選2名「長虹青年傑出學者」,每名獎金新台幣45萬元整。
(三)獎助金須提撥部分作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(包含公提與自提補充保險費)。

五、獲獎人於獲獎期間內、若有違反學術倫理、行為偏差或涉及不法等情事,致有損長虹教育基金會聲譽之虞時,經委員會審查確定,獲獎榮銜應予取消,並繳回全部獎金。

六、如有推薦人選或有意申請者,請檢附規定之申請表及相關資料1式8份(電子檔請Email至heshen@mail.ncku.edu.tw),於申請截止日前送至本處教務長室(雲平大樓西棟二樓)。


國立成功大學捐贈講座教授設置要點

105.12.13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105 學年度第 2 次會議通過
106 年 3 月 8 日第 184 次行政會議通過

一、 國立成功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提昇本校學術研究,強化產業技術研究成效,肯定本校教師於學術研究及產學研究合作之優秀貢獻,依本校講座設置辦法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 本校捐贈講座教授之最低捐贈金額為每人每年新臺幣壹百萬元整,得由財團法人、民間企業或熱心公益之團體、個人,以一次支付之。捐贈金額須提撥 5%作為管理費,餘額為捐贈講座教授之獎勵金。

三、 本校捐贈講座教授須為本校專任教授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:
(一)研究教學經驗且學術研究成果卓著。
(二)推動產學合作貢獻卓著。

四、 本校為辦理捐贈講座教授之審查,設審查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,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,其餘委員視個案而定,包括捐贈人或其指定代表一名, 及本校資深教授三至五名,由教務長推薦陳請校長敦聘之。

五、 捐贈講座教授之申請,申請人應檢送申請表、推薦書及相關資料彙送本委員會審查。推薦人得列席本委員會就申請人之成果或具體事蹟說明之。

六、 捐贈講座教授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。

七、 依捐贈人成立捐贈講座教授之意旨,另以捐贈契約書載明捐贈人與捐贈講座教授雙方權利與義務。捐贈契約書須經本校、捐贈人及捐贈講座教授同意後,始生效力。

八、 捐贈講座教授期限屆滿,如原捐贈人認為有繼續設置之必要時,應於期限屆滿前 3 個月,依第五點規定重新審議。

九、 本要點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
十、 本要點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國立成功大學捐贈傑出學者設置要點
105.12.13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105 學年度第 2 次會議通過
106 年 3 月 8 日第 184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
一、國立成功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提昇本校學術研究,強化產業技術研究成效,肯定本校教師於學術研究及產學研究合作之優秀貢獻,特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本校捐贈傑出學者之最低捐贈金額為每人每年新臺幣參拾萬元整,得由財團法人、民間企業或熱心公益之團體、個人,以一次或分期方式支付之。捐贈金額須提撥 5%作為管理費,餘額為捐贈傑出學者之獎勵金。

三、本校捐贈傑出學者須為本校專任教師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:
(一)具有高尚品德且學術研究成果卓著或具研究潛力。
(二)推動產學合作貢獻卓著。

四、本校為辦理捐贈傑出學者之審查,設審查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,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,其餘委員視個案而定,包括捐贈人或其指定代表一名,及本校資深教授三至五名,由教務長推薦陳請校長敦聘之。

五、捐贈傑出學者之提聘,捐贈人未指定被提聘人時,公告受理申請,申請人檢送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彙送本委員會審查;捐贈人指定被提聘人時,由申請人檢送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彙送委員會審查。

六、捐贈傑出學者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。

七、依捐贈人成立捐贈傑出學者之意旨,另以捐贈契約書載明捐贈人與捐贈傑出學者雙方權利與義務。捐贈契約書須經本校、捐贈人及捐贈傑出學者同意後,始生效力。

八、捐贈傑出學者期限屆滿,如原捐贈人認為有繼續設置之必要時,應由提聘單位提出績效報告作為是否續聘之依據,並於期限屆滿前 3 個月,依第五點規定重新審議。

九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
十、本要點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2024年第一屆成功大學「長虹青年傑出學者」獲選名單
一、顧嘉安副教授(都市計劃學系)
二、林冠中副教授(土木工程學系)

2024年第三屆成功大學「長虹講座教授」獲選名單
賴啟銘特聘教授(土木工程學系)

2023年第二屆成功大學「長虹講座教授」獲選名單
一、張學聖特聘教授(都市計劃學系)
二、陳東陽講座教授(土木工程學系)
 
2022年第一屆成功大學「長虹講座教授」獲選名單

一、林財富講座教授(環境工程學系)
二、陳彥仲特聘教授(都市計劃學系)


相關連結


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公告第三屆「長虹講座教授」及第一屆「長虹青年傑出學者」
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公告第二屆「長虹講座教授」
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公告第一屆「長虹講座教授」

長虹董事長回饋成大,延攬國際知名教授人才 (媒體報導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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